普雷明格五十年代的电影,是非常明确的能感受到那个独属于古典电影的,永恒的、宁静的、自洽的、黑白善恶分明的世界与秩序分崩离析了。电影终究要开始直面狂暴、狰狞、开放、无因的、无法收束的现代生活。希区柯克是直到《精神病患者》,才真正与旧世界告别。作为法庭片的《桃色血案》说的就是没有绝对的真相,没有绝对的善恶,工具理性就是现代生活的道德法则。
真相从未给出,所以全片只是关于激烈的诡辩交锋:法庭上的对弈固然精彩,但法庭之外的进展也同样到位,普雷明格在庭外部分给出了好多不易察觉但异常出色的细节,再将这些细节映射回法庭之上,整个故事显得十分圆满;虽说长度控制上略显繁复,但瑕不掩瑜。
奥托·普雷明格代表作,律政片范本。1.开放式结局的庭审大戏,非全知视角迫使观众自推真相。2.毫无冷场的针锋相对,庭外细节的暗示穿插,节奏明快。3.詹姆士·史都华凭本片斩获威尼斯影帝,道德模糊的律师一角也超越了一贯的正义良善戏路。4.索尔·巴斯的海报大赞。5.私以为不如[控方证人]。(8.5/10)
纯粹靠剧本取胜。法庭过程的全程展现,没有丝毫poeticjustice,没有正义邪恶,直到最后也没有真相的出现,以致电影余韵很足。最后陪审团在一团迷雾中得出了所谓的真相,堪称对十二怒汉的强力反击
8.5现在可能很少会有人有耐心写出并拍出长达将近90分钟的法庭戏,即便是在一部160分钟的电影里,剧本写得就是扎实、缜密与精彩,没什么可争辩的,普雷明格为这个本子选的基调也很好。
《12AngryMen》為無辜人平反,觀眾是同情和站在正義的一方。這一部是教人流汗,出到戲院後你還會相信法律道德公義是如此分明嗎?放慢電影節奏,觀眾才可聽得到看明白每一個答詞、理據,沒有單純的善良和邪惡之人,法庭只不過是一連串唇槍舌劍遊戲,Preminger遙動觀眾情緒,更是令我們無法判斷眼前所知,戲劇性都在我們內心轉動,良知和真相不重要,如何掌握詮譯權才重要,雙面刃一樣可以斬向控辯雙方,從頭至尾態度曖昧。像Preminger、Ray、Fuller,Sick一代經典荷里活,處處表現美國陰暗面貌,骨子裡的反叛。
之後大部分法庭戲抄襲的樣板!!在電影院第一排大銀幕看震憾!!感覺我就在那法庭,還能跟到法官房,當逼問證人我好象也被問了,周圍觀眾和法庭觀眾一起笑後,我沒笑,法官大人站起來說出我心里話,這在審謀殺,不應笑;但雙方律師俏皮話不斷,連法官也忍不住要刺他們,我也在一場口忍不住....hahaha.原本坐兩位淑女中間讓我要正經危坐,但劇力萬鈞幽默下,我放松了......結局那太容易猜到.......影評人劉先生補充說原著是真事改編,劇組去回真正那家法庭拍的.....不怪得.....
铺陈悬疑并模糊真相,很难想象这居然通用于法庭戏。史都华和斯科特之间你来我往的神对白,既是对理智与情感的戏谑,又夹杂着对律法权杖的挑逗与推崇。普雷明格对于庭外穿针引线的细节也操控得极为精湛,丝毫不输给这场唇舌对垒。
连看了两天年轻帅气的詹姆斯,猛的看这片,略微显老和发福,不过在前天见识了他的国会辩论后,今天又见识了他的法庭激情,幽默机智,真帅!前半部分铺垫略长略平,全片再精简下也许会更好~
真相已不重要,精彩的法庭辩论
重看,本片剧本甚好,可以说是好莱坞最经典的叙事方式不再荣光后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人物一个个有血有肉,不影响剧情的紧凑性的同时,尽力拉近与观众的举例,同时当代社会的各种问题(老兵,公园流浪,女性思想解放)在各种剧情侧面上折射出来,私货值得研究(或许这种处理方式是在反抗越发流行的新现实主义做法?)角色演技也可以说是丝毫不拖沓,斯图尔特和斯科特后面的法庭对手戏演绎地是如此精彩!可惜导演自己的视听语言居然拉了跨,不功不过的剪辑和调度,只能说在好莱坞工业水准之上罢了。
詹姆斯·史度华主演的悬念片,事实真相并不是影片所要揭示的,律师与检察官斗智斗勇,精彩的法庭辩论才是本片的重点,看着很过瘾。
普莱明格跟怀德的差距,就像这部和控方证人的差距一样明显,如果没有斯图尔特和斯科特,这片会死得很难看……
classic!however,thehusbandissosuspiciousandinevertrustedhimforasinglemoment...butdoesitreallymatter?notatall...btwmuff喝酒睡觉那段看了二十遍,
十分精彩的法庭辩论,并且随着讨论的深入,似乎从控方律师的口中可以得出完全不一样的事实。但谁知道呢,也不重要了,法律也不代表着真实啊。丝丝入扣事无巨细,非常有画面感。斯图尔特好!
7分。一直以为Marion夫妇是在说谎,结局却是NotGuilty。差不多100分钟的法庭辩论让160分钟片感觉不那么长并无聊
法庭里孕育着智慧,事实可以用多种方式解析,控辩方交手得还算过瘾,推进得稍显拖踏,结局男主拿到一筐弃物令人玩味。由衷不解法庭里的笑话,特干,剧里总是穿来咯咯笑声。
大爱JamesStewart!!!我心目中标准的美国人——高大、真诚、自信更主要的是幽默!
8.5分。法庭戏很精彩,但这个结局有点虎头蛇尾。有豆友说不挑明真相是为了反思司法制度,但这个寓意未免与片子总体展现出的娱乐性格格不入,似乎成了《控方证人》和《十二怒汉》的缝合体。我的看法是普雷明格或许只是单纯想把悬疑和律政这两个要素结合在一起,让片子既具有侦探片悬念重重的特点,又不失法庭辩论双方唇枪舌剑的精彩,然而在最后他却没有找到更恰当的融合这两种风格的手法,从而草草收尾。
8.4重温,“暧昧”正是其词,无论是风骚委托人的百般诱惑,还是“不雅之词”横行于庄严法庭,抑或最终真相的不确定,都隐露反骨。俏皮话让法庭对峙变成一场喜剧表演,交叉询问暗中流露侵犯意味,一反其他法律片正义的光辉胜利或使人灰心的黑色结局,开放性结局也并非低级又无趣的剧情反转,律师间的争锋相对更像是一场悬置公平道德的游戏,甚至像是在互相挑逗中揭露辩护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