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内电影世界更多是一种人性的演绎【它带有既定道德和价值立场】,而非是对道德自身界限和标准探讨。在这个框架内,他们已经把对剧作打磨和对演员控制推到了某种精确极致。这种表面上的自然主义恰恰是搭建在一种极其细致工作之上。达内的小成本是可以通过长年努力习得的。
剧本后半段不如前半段洗练,但技术层面的无情弥补了这一点。自然光、长镜头、无配乐和手提摄影,把这四种技巧合而为一的结果是消灭技巧,只留下灰色的比利时小镇。而最具决定性的要素其实是JérémieRenier。只要注视着他那受阿波罗祝福的金发,我便永远无法说出「这是一部写实主义电影」之类的蠢话。
达内的片总是犹如一碗没有味精的料理,却依然盛满了生活的况味。
作为纪念的第1234部,是一直留着没看的达内兄弟。没有多余的形容词,我就是想拍这样的电影。
尽管西非神秘主义仪式有些噱头的嫌疑,尽管少年忽然变成了天使,但剧作仍是惊心动魄地好。手持摄影机+长镜头+自然光(效),长镜头捕捉激烈的动作,结尾的那个长镜头饱含情感强度。扮演恶魔父亲的Gourmet之后凭借《儿子》里上帝一般的表演拿下戛纳影帝,两部影片造型判若两人
娄烨都比不上达内的手持...
当年的达内兄弟风格尚未像其后的作品那样风格统一而保留了相对较多的剪辑和景别的变换。优点在于,在达内的作品里,关键性的台词总是以毫不煽情的方式自然流露。然而由于一贯的片段叙事,故事起因仍旧显得突然。最大的问题则在于,作为影片名的“诺言”在片中缺乏强调或无足轻重,丝毫不影响其后剧情。
达内兄弟是比利时的良心
轻盈自然又倾入关注与感情的手持摄影,加着在主角身上的情感追索和道德挣扎,冷静展现种种社会问题的现实主义基调,所有这些无不让人动容思考。但达内兄弟在剧作上的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推动整个剧情和影片内在逻辑发展的事件总是经不起审慎的推敲,剧本根基不牢!这让以上所有的元素都显得轻浮空荡
颓废青春转至道德坚守。1.达内兄弟奠定题材与风格的成名作:关怀底层人物境遇的写实主义,手持摄影,自然声光,粗粝质感,毫不炫技。2.聚焦非法移民与种族歧视。3.碾破的雕像接起来了,然而父子裂痕,贫富差距与阶级鸿沟何时能弥合?4.一个人如果在祖先的墓地上没有坟墓,他会死在异乡。5.收尾干脆。(8.5/10)
替父辈赎罪的小小少年
达内兄弟的电影都有浓郁的DOGMA95范儿,也喜欢专注屌丝题材,没有配乐了反而增加了写实感。想起不久前和朋友闲聊电影,无意中说出一句,“假如90%的恐怖片没有了配乐,那岂不都成了逗逼片了。”想想也是。
不动声色间点滴渗透直至巨变,有如重击。
估计因为这个没拍过瘾,所以后来又有了《罗尔娜的沉默》,如果再拍同类题材,导演还可以给出第三种结局吗?达内的细节张力总是这样,时时转折,处处变奏。
@达内兄弟回顾展奔忙的人生,在路上开始,路上结束。非常凝练,车,戒指,眼泪等等都成为线索,越拴越紧。被忽视的社会问题终究内化到个人身上,甚至代际传承。千金的是直面,承担,无畏,最终能看着受害者的眼睛说出真相。工业机器能补好雕像吗?
工业社会,富人最大的资产就是穷人,尤其是被道德被文明约束的底层穷人,一无所有还要被各种规则约束,被各种话术胁迫。要不就是踩着同类的献血往上爬,要不就是继续呆在底层,大部分人都没有什么真正的选择,人生很多时候就是运气,生在哪里,父母是谁,决定了大部分的人生道路。这是96年的电影,拍的是当时的欧洲,可是放眼看去,哪里不是一样?
飞驰吧,少年!看到那个在小摩托上奔驰的金色头发的男孩,心中忍不住的雀跃与惊叹。他的生活虽充满欺骗、奸恶、丑陋,但是他本身却又保有责任、诚实、纯真。最爱场景:老爸跟儿子在酒吧中的和声演出,愿时间留驻。这些美好的永存于电影的灵魂。
@百老汇moma。本片父子关系既典型又有着不同寻常的暧昧(尤其是父亲送儿子戒指和希望儿子叫自己名字而非爸爸的细节),这就让少年的“背叛”在关乎良知之外,要经受更加复杂沉重的心灵考验。最后列维纳斯式的“面对面”,黑人妇女得知真相后的静默一直蔓延至走完片尾字幕,力道万钧。映后连线了达内兄弟。有观众问及喜欢的中国导演,达内特别表达了对费穆小城之春、胡波大象席地而坐,尤其是对王兵的喜爱。
atMM在300多平米的IMAX巨幕上看达内兄弟,手持晃得并不晕,反而有种蝇眼观人的被托举感,就类似车辆转弯时,镜头扫过大片街景,你与人物同在车上,摩托卡丁也是,景深被压缩得影影绰绰,唯有暮色共金发舞动。和看肯洛奇似的,无所谓的活着,有分量的交付,在有限视角中描摹时代轮廓,最后父子对峙的镜头,完全不设置戏剧性的左右构图,就是前后景,仿佛视点在门口探身回望的Assita,狼狈、尴尬,不是戏胜似戏。
被震到九霄云外短期之内回不来了。